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跟踪审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鄞西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及扩容工程项目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8]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跟踪审计服务(含竣工财务决算审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鄞西污水处理厂现状厂界内,厂址位于海曙区石碶街道,机场路东侧、奉化江西侧的三角形地块。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两个部分:扩容和提标。
(1)扩容:现状二级处理土建规模17万m3/d,设备规模8万m3/d,本项目通过增加设备,使二级处理规模由8万m3/d扩容至17万m3/d。
(2)提标:结合现有再生水处理设施,通过增加深度处理设施,使深度处理规模提升至20万m3/d,全厂出水水质由一级B(原再生水部分已达到一级A)标准全面提升至类四类排放标准(参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特别排放限值)。意见稿)的特别限值。
工程概算投资:21675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跟踪审计服务(含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包括工程项目前期招标控制价的独立编制及审核、土建施工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的跟踪审计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跟踪审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合格完成竣工财务决算审核之日止(预计工程完工期为2020年8月底,具体以工程实际完工日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若工商注册登记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不在宁波大市范围内的,需在宁波大市范围内设立分支机构,并已根据《宁波市外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甬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甬建价[2009]44号)的规定在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办理进甬分支机构备案手续;(投标文件中提供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的备案证明);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具有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投标文件提交之日起前三年内无“宁波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不良行为纪录”(投标文件中自行提供承诺书)。
3.2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最多由两位投标人组成)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投标文件中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必须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3.3 预中标候选人公示前经查询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6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30日16:00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9日至2018年8月6日16:00(以下载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300元。
4.3 已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并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同时在系统内登记联合体所有成员完整的单位名称。
4.4 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 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idding.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6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7 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及形式如下:
标段号 | 金额(元整) | 形式 | 收款人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001 | 10000.00 | 银行缴纳 |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 362371291464 |
特别提醒:此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用已注册交易员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5.2 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6日16: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9日0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行政服务中心4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当日公告栏。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体
7.1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宁波市国资委网、宁波市供排水集团有限公司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2 招标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和延期,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堇山西路558号
联系人:毛先生
电话:0574-27661883
招标代理: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天童南路666号19楼
联系人:杨未、张亮、李艳
电话:0574-87425382、88090213
传真:0574-874253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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